豫西行政干部学校旧址(宝丰杨家大院)红色文化保护开发项目南院重建工程宝丰GTXH-2017-297

发布时间: 2017-11-06 16:30:06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豫西行政干部学校旧址(宝丰杨家大院)红色文化保护开发项目南院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延祐曲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豫西行政干部学校旧址(宝丰杨家大院)红色文化保护开发项目南院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宝丰GTXH-2017-297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宝丰县境内。本工程为豫西行政干部学校旧址(宝丰杨家大院)红色文化保护开发项目南院重建工程。

 5)项目工期:300日历天。

6)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两个标段,施工标及监理标。

7)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需提供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各一份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2.2监理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人社部颁发的古建工程师专业技能证书或文物部门文物保护工程相关培训证书;

4)投标单位具有承担过类似业绩3项(含)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监理委托合同)

2.3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2.4外省企业需针对该项目在河南省文物局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进行备案)。

2.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2.7投标人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7117日至20171113(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117日至20171113(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3.5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报名,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施工标段投标人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拟派本项目‘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材料员’的身份证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凭证”,分别明确施工标段投标人和监理标段投标人的报名材料),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不得更换以上人员配备情况,若在招标活动中发现有人员变动或材料虚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和中标人的资格。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121日上午9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延祐曲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5938960266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5988322380371-60135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