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林业局关于宝丰县生态廊道绿化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宝丰县生态廊道绿化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宝丰县人民政府以宝政文【2017】2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宝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宝丰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生态廊道绿化建设PPP项目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廊道和水系廊道。道路廊道包括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入村道路等沿路廊道建设。水系廊道包括汝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支流河廊道建设。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 采购编号: BFPPP2017-08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3.2项目选址
宝丰县境内主要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入村道路等道路两侧,及汝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支流河等水系沿岸。
3.3 项目建设规模
①道路廊道建设规模
高铁每侧绿化宽度200米,普通铁路、高速、国道、省道每侧绿化宽度100米,县道、乡道每侧绿化宽度50米(闹店观音大道每侧绿化宽度150米),村道每侧绿化宽度10米。
②水系廊道建设规模
汝河南岸绿化宽度200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两侧绿化宽度100米,县域内支流河每侧绿化宽度50米。
3.4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50000.00万元,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各方均以现金方式缴纳出资,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2%、98%。其余80%项目总投资为银行贷款,由项目公司全额融资筹集。
3.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4.3.2 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3.3 业绩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具有至少1个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生态或绿化类业绩(投资或PPP或建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3.5 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3.6 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7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请注意以下问题:
4.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4.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和财务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1采购人:宝丰县林业局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375-7130778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71-87520522 18039299030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嘉德商务宾馆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