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采购编号:PXZC—ZX—2017036;
2.4工期:6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新华区段长909.3米(其中φ1000检查井11座,φ1500检查井19座,1500*1100检查井2座),香山管委会段长2124米(其中1811米埋设岸边,313米埋设河道内)。
2.6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7投资概算:约712.8万元;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3.1.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1.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1.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1.6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包括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6月-8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可提供查询方式和网页查询截图)
3.1.7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财务审计报告(网上可查);
3.1.8 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1.9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
3.1.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6月-8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可提供查询方式和网页查询截图);
3.2.5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财务审计报告;
3.2.6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市政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3.2.7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且在有效期内);
3.2.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0时0分整至2017年10月27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0时0分整至2017年10月27日23时59分整。
4.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4.3.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3.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3.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注意事项
4.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 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375-7665209
代理机构: 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南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 1773787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