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监理)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监理)
2.2 采购编号:PXCZC-15026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 建设规模:菊香路长约1000米,翠竹路长约800米。主要工程内容为路两侧绿地绿化。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2.6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监理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5 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2017年6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通过人社部门网页进入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途径及方式;若因社保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0月13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0月13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 其他事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0375-8970068 13781868977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