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兴宝学校小学3#教学楼BFZC2017-BG-59

发布时间: 2017-07-28 14:37:09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宝丰县兴宝学校小学3#教学楼

施工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兴宝学校已由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发改审批【2017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7年全面改薄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宝丰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学3#教学楼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兴宝学校小学3#教学楼,招标编号:BFZC2017-BG-59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宝丰县新区S231省道南侧,太平庄北侧,建筑面积为3699.14㎡,框架结构,地上四层。采购预算69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20171-5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貮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作出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标准员具有上岗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证件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即具有:①有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且在聘用期内;②具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20171-5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缴费明细;③具有20171-5月的工资单。

3.7经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统一查询,投标人不需单独办理,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人员社保证明。)

3.8具有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3年,提供自注册年度至2016年的)。

3.9具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本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1日至20174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78418:00,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所有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与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共同到场办理,项目经理当场在无在建承诺书上签字确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拟派项目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且每月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5日,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2290分,地点为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 65961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地 址:平顶山市嘉德商务宾馆四楼(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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