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宝丰县南水北调总干渠新增边角地影响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南水北调总干渠新增边角地影响处理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南水北调总干渠新增边角地影响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LHPSG20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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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说明:
建设地点:宝丰县;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宝丰县,涉及宝丰县杨庄镇、肖旗乡和石桥镇3个乡镇的道路修建工程等;
招标范围:图纸上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全部内容;
具体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南水北调专项资金,已落实;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5、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具有上岗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7、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7 日至2017年 6 月 13 日18:00分,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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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收)。
注: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兴宝路27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0375-3890368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