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C2016-249B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郏县龙山大道东段路沿石升级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西起紫云路,东至高速收费站口,每道长约3600米(共6道),总长约21600米。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并外运原硂路沿石,安装花岗岩路沿石、路边平石等工程。投资额约700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9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6、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业绩 1 份(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的查询网页)。
3.7、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本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有连续10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在报名期间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需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五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7:30。
4.2、报名时须携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收。
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若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郏县行政路中段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五楼
邮编: 467000 邮编: 467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375-5101726 电话: 0375-7036550 17737550972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