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房产管理局关于林河苑安居小区主入口道路等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房产管理局委托,就林河苑安居小区主入口道路等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1、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1项目名称:林河苑安居小区主入口道路等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LZC2017-Ag162
1.3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4日
2、变更信息
2.1本项目因多家潜在投标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不清晰,现应要求重新上传。各投标单位请于系统中重新下载最新版工程量清单等附件。
2.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点整,现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点整。
2.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第4条“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变更为“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2.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项目经理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书”第3条“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我自愿接受业主给予我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业主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向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备案,审批机构和新乡市住建委等有关部门给予通报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扣证等处罚。”变更为“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我自愿接受业主给予我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业主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向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备案,审批机构和鲁山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给予通报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扣证等处罚。”
3、公告发布媒体
3.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4、联系方式
招
人:鲁山县房产管理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721851768
地 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赵女士
电 话:0371-53777553 15103753787
传 真:0371-6030368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2房